释义 |
并不是。同医疗保险一样,生育保险属于市级统筹。因此各市之间政策有差异,但都不会要求提供所有发票,只是出院结算发票原件是必须的。具体要求请以当地社保或者单位经办人解释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