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远光灯是否应该对事故承担责任?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远光灯是否应该对事故承担责任? 机动车开远光灯导致交通事故是有责任的。责任认定具体情况要根据交警队路面、事故现场认定情况来决定。根据相关规定只有在无路灯照明或照明不良的道路,且对向无来车的情况下,可以使用远光灯。但在与其他车辆、行人交会时,改换近光灯,以防炫目。如果违规使用远光灯,则应当承担一部分的责任。 二、开远光灯违反什么法规吗 禁止开远光灯法律规定,规定下列情况不得使用远光灯: 1、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夜间会车时,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 2、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3、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4、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的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5、夜间超车时,应远、近光灯交替使用,提醒前方车辆; 6、在照明较好的城区不宜使用远光灯。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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