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单方解除则包括单方约定解除和单方法定解除。单方法定解除是指:在合同成立后,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履行完毕之前,当事人一方行使法定的解除权,而使合同效力消灭的行为。法定解除的根本特点在于:由法律直接规定解除的条件,当此种条件具备时,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而无需经过对方同意。 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在合同成立以后,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之前,由当事人一方在出现某种情况后通过行使解除权,使合同关系消灭。解除权既可以由一方享有,也可以双方都享有;既可以在订立合同时约定,也可以在订立合同后另行约定。 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为: 1、由于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实现; 2、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 3、不定期合同为持续履行债务的,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