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公司高管已经发布了某些信息,这些信息就不再属于内幕信息。内幕消息是指公司未公开的、与公司价值有关的信息,如果这些信息被公司高管或其他内幕人士泄露出去,就会构成内幕交易行为。但是,一旦这些信息公开发布,就不能再被视为内幕消息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0条规定:“利用未公开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证券法》第76条规定:“未公开的内幕信息,是指尚未对社会公布,具有重大影响的具体事项及其相关信息。”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规定:“内幕信息是指尚未对社会公布,具有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项及其相关信息。” 因此,公司高管发布的信息已经被公开,就不能再被视为内幕消息,利用这些信息进行交易也就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