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婚姻登记机关为双方发放离婚证后,结婚证由婚姻登记机关收回或销毁。 2、双方协议离婚的,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属于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那么办理离婚需要哪些材料呢? 1、户口簿;2、居民身份证;3、结婚证;4、离婚协议书;5、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的相关法律知识,您了解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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