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打人不犯法? |
释义 | 法律分析:1、因公打人 在刑侦过程中,公安干警和犯罪分子搏斗属于正常执法,不属于违法行为,更不属于犯罪行为。 2、正当防卫 普通百姓,在被犯罪分子攻击的时候,比如:被抢劫、被强奸、被故意伤害。这时候法律赋予正当防卫的权利。为了保护合法权益而对犯罪分子正在实施的侵权行为进行阻止、防护的攻击行为是合法,不属于犯罪行为。 另有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作出无限度防卫的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3、非法但不犯法的情况 (1)家庭内部父母教育孩子,善意的打骂行为。 这种方式虽然法律不支持。但是父母因为孩子犯了错误,为了使其改正错误,打骂教育法律并不认为其在犯法,不会因为这个情况就把孩子的父母拘留、罚款、甚至判刑。除非是无理由的、经常性的打骂构成的虐待行为。 (2)同学、朋友之间的打闹行为。 上学的时候下课经常打闹,这是一种嬉戏的行为,相互之间不但没有恶意,而且还是一种友谊的表现。还有朋友之间相互打上一拳,拍一巴掌,这也是打人,同时是也是一种友谊的表现。男女朋友之间也会有打闹的情况,并且可能把握不好轻重,但是法律也不认为这是犯法的行为。但如果同学之间聚众斗殴具体打架都是违法的了。 (3)夫妻之间偶尔的打斗。 夫妻之间,偶尔会生气,打架情况时有发生,但只要另一方不主张权利,法律不主动追究打人者的责任,因此属于不起诉不违法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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