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发票冲红错误要撤销的,需要进入发票系统,通过查询功能,找到需要红冲的发票;选择所需要红冲的发票,点击红冲按钮,并填写好红冲原因;点击确定,进行红冲操作;红冲操作完毕,打印相关的报表信息,即可完成红冲发票的撤销。 法律客观: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第二十八条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