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退休外地档案怎么办理 |
释义 | (1)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前一个月,应向单位经办人供给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相片等材料; (2)社会保险经办人根据当事人详细情况填写退休批阅表,连同当事人的人事档案于退休当月提交给社会保险组织; (3)社会保险审阅通往后,根据其退休年龄、参保缴费时长、历年缴费基数; (4)经办人根据社会保险核算结果完善退休批阅表并提交社会保险承认、核准,完结后社会保险发放退休批文并制造退休证。 退休的办理条件是什么 1、正常退休,男员工年满60周岁,女员工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且缴费年限达到15年; 2、病退或非因工伤退休,男员工年满50周岁,女员工年满45周岁,缴费年限达到15年,同时具备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书; 3、特殊工种退休,男员工年满55周岁,女员工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工人,同时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处鉴定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 个人办退休需要什么手续? 当事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能够请求退休。处理退休的详细流程如下: 1、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前一个月,应向单位经办人供给身份证复印件(处理养老金收取卡之用)、个人相片(处理退休证用)等材料; 2、社会保险经办人根据当事人详细情况填写退休批阅表,连同当事人的人事档案于退休当月提交给社会保险组织,由社会保险组织审阅其是否契合退休条件; 3、社会保险审阅通往后,根据其退休年龄、参保缴费时长、历年缴费基数、当地历年社平薪酬等要素核算其详细养老金; 4、经办人根据社会保险核算结果完善退休批阅表并提交社会保险承认、核准,完结后社会保险发放退休批文并制造退休证,一起委托银行处理其养老金收取卡; 5、经办人将处理好的退休证、银行卡等转交退休当事人即可完结退休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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