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实施房屋征收是应当先补偿还是先搬迁 1、实施房屋征收是先补偿再搬迁。依据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被征收人进行先补偿,后搬迁是属于法定的程序,如果暴力拆迁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房屋征收的流程是什么 房屋征收的流程如下: 1、进行项目征收立项,并做好项目前期调查摸底; 2、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县区政府; 3、对拟征收房屋进行调查登记并公布调查情况 ; 4、有关部门对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5、政府部门组织补偿方案论证并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6、县 区政府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听证会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听证会情况修改情况,并对征收补偿方案重新修订公布,同时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7、县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经县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8、公布房屋征收决定,做好房屋征收决定宣传解释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