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10万元的个人所得税除12个月,平均月缴纳8333.34元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款=(月收入-扣除费用)乘以税率-速算扣除数 。月收入=(扣除费用乘以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款)/税率=(1600乘以25%+1375+8333.34)/25%=40433.36元。年收入485200.32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