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 1、小规模纳税人。即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或除前述以外,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 2、一般纳税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 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