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与户主关系,就是户成员与户主的关系,也就是户主怎么称呼他(她)。关系是女,说明她是户主的女儿,一般会按照长女、次女、三女......依次下排。如果是收养的,也可能出现“养女”。如果女儿特多,人口系统的称呼不够了,也会出现“其他女儿”,但一般不会出现“之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