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限制就读高消费学校不等于限制就读。限高规定仅规定了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的被执行人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对于公立学校、正常收费标准的私立学校等并没有进行限制。即其子女仍然可以到公立学校等进行就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民办学校举办者变更的,应当签订变更协议,但不得涉及学校的法人财产,也不得影响学校发展,不得损害师生权益;现有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变更的,可以根据其依法享有的合法权益与继任举办者协议约定变更收益。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再具备法定条件的,应当在六个月内向审批机关提出变更;逾期不变更的,由审批机关责令变更。举办者为法人的,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举办民办学校的条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应当报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举办者变更,符合法定条件的,审批机关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