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有什么补偿 |
释义 |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20条的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的规定,对其家属一交性发给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关于滞纳金数额,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10条的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持失业人员死亡证明、领取人身份证明、与失业人员的关系证明,按规定向经办机构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失业人员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由其家属一并领取。 一、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主要有哪些 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主要有: 1、劳动者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的; 2、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劳动者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 满足以上三条的失业人员可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每个地方条件和标准不一样。发放失业补贴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按一年以上处理。失业人员再就业并参保的,累计缴费时间。领取失业补贴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基本医疗保险费、求职补贴、丧葬补助、养老金等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二、个人失业金领取标准出台了? 参保失业人员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领失业补助金: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2.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不足1年。3.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发放标准不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由各地自行确定。此外,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可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待遇,待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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