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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成都公积金贷款的银行贷款
释义
    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一、家庭为单位的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二、职工个人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2、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3、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拟购买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4、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规定比例;5、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6、能提供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7、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以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5、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
    二、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的资料如下:
    1、房屋买卖合同;
    2、转让后的房屋契证;
    3、转让房屋评估书;
    4、首付款凭证;
    5、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
    6、借款人及其配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7、结婚证、未婚的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出具未婚证明;
    8、工作在五县的借款申请人需提供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连续一年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证明原件;
    9、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以上材料1至7项需各增加复印件一份及提供单位收入证明原件。
    总之,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人,需要向银行正式提出贷款申请,由银行初审通过后将资料报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三、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2、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至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低于规定的时间,未发生或者已全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3、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借款人应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产权人,所购住房为本市区域内的新建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住房,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职工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等(不含商业用房、别墅等);
    4、没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5、住房公积金开户一年以上,并连续缴存12个月
    6、如果你已经离退休,只要在职期间缴过公积金,没到70岁,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7、如果你是北京户口,但在外地缴存的公积金,也可以在北京申请,只要有“就业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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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15:2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