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城乡低收入家庭学生需要证明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需要。困难家庭学生入学,如需减免学杂费,可到民政部门开具贫困证明,困难学生可持贫困证明到学校申请减免学费或者助学贷款。具体办理程序如下:1、到所属居(村)委会开具贫困证明,并加盖公章。2、到所属办事处(乡、镇)加盖公章。3、到所属县(区)加盖公章。 4、到市民政局加盖公章。注:办理程序要严格按照先后顺序,不可越级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三十八条 国家、社会对符合入学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少年、青年,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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