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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谈恋爱男方给女方花钱能要回来吗
释义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恋爱期间男方为女方花的钱,分手后一般是不能要回的,送给女方的物品视为赠与,而其他消费视为自愿的支出。
    一、什么情况下不是彩礼?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
    二、彩礼返还的标准是什么
    彩礼是男女双方结婚之前,由男方家庭送给女方的一份礼品或财产,彩礼赠送的方式一般按当地习惯做法进行,有一定的程序和方式,一般要择日、摆酒,且必须有媒人参与,但双方对该笔钱物属于彩礼则不一定要求言明,往往有共同的默契。所以,并不是结婚之前男方所给的任何财物都是彩礼,在实践中对于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双方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等等,均不应认定为彩礼。
    还有一种因素是应当根据双方同居的时间长短,女方在男方家付出的劳动多少,所接收的彩礼是否已用于共同生活支出等情况来考虑,然后作出全部或部分支持或者不予支持的结论。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司法公正,才能合理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离婚三金都是要另外退的吗
    离婚三金不一定都是要另外退的。在处理“结婚三金”时,首先要看男方是否主张权利。如果男方没有主张,可以视为男方认可“三金”为无条件赠与,无需返还。还要看“结婚三金”是否符合赠与的要件。如果“三金”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在交往过程中自愿、无偿赠与女方做首饰,有的还作为定情信物;价值较小不至于严重影响男方的生活的,就比较符合赠与合同的单务性、诺成性、无偿性等特点,可视为男方为建立或加紧感情而做的无条件赠与,这种情况下男方无权要求返还“结婚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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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15:3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