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改变机动车的品牌、型号和发动机型号的,但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选装的发动机除外;2、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的,但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3、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4、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5、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6、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一)改变车身颜色的;(二)更换发动机的;(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 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