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被通缉后自首,可以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3、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5、被 采取强制措施 的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6、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7、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 立功 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具体确定从轻、减轻还是免除处罚,应当根据犯罪轻重,并考虑自首的具体情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