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不同的颗粒物,其限值也是不一样的,具体如下: 1、颗粒物PM10的限值是50/150μg/m3(日均,一级/二级)。 2、颗粒物PM2.5的限值是35/75μg/m3(日均,一级/二级)。 3、颗粒物HCL的限值是50μg/m3(日均),60μg/m3(时均)。 4、颗粒物二氧化硫的限值是80μg/m3(日均),100μg/m3(时均)。 5、颗粒物NOx的限值是250μg/m3(日均),350μg/m3(时均)。 6、颗粒物汞的限值是0.1mg/m3。 7、颗粒物铅的限值是1.0mg/m3。 8、颗粒物二恶英的限值是0.1ngTEQ/m3。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十三条 制定燃煤、石油焦、生物质燃料、涂料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产品、烟花爆竹以及锅炉等产品的质量标准,应当明确大气环境保护要求。 制定燃油质量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大气污染物控制要求,并与国家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相互衔接,同步实施。 前款所称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