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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无故辞退老员工怎么办
释义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则用人单位应继续履行;若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则用人单位应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违约金的二倍。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拓展延伸
    维权指南:应对公司无故辞退老员工
    当公司无故辞退老员工时,老员工可以采取一系列合法的维权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首先,老员工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单、绩效评估等,以证明自己的工作表现和公司的违法行为。其次,老员工可以与公司进行沟通,尝试解决纠纷。如果沟通无果,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恢复原职、赔偿经济损失等。同时,老员工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法律意见和指导。在维权过程中,老员工需保持冷静,合理合法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争取公正的处理结果。维权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过程,老员工需要耐心和坚持,相信正义最终会得到伸张。
    结语
    合理合法维权,维护正当权益。老员工遭遇公司违法解雇,可采取多种措施保护自己。收集证据,与公司沟通解决纠纷。如无法达成共识,可向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起诉,要求恢复原职及经济赔偿。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法律指导。维权过程需耐心坚持,相信正义终将得以伸张。维护自身权益,维护劳动合同法的公平与正义。
    法律依据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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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21:5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