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2020年7月1日开始实行。该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该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 法律客观: 《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改善人居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和《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1998年11月28日发布的《武汉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03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