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郑州落户对象要求: 1、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的农村转移人员; 2、举家迁移的农业转移人员; 3、新生代农民工; 4、农村籍高校录取新生; 5、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通过人才交流中心人才引进) 6、留学归国人员; 7、迁入城镇的农村籍退伍转业军人。 二、郑州落户条件: 1、投靠亲属落户条件:夫妻分居3年以上一方在郑州有常住户口的;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身边无子女需要到郑州投靠子女生活的;现为郑州市居民的子女户口在外地年龄在16周岁以下的(在校学生年龄可放宽到18周岁); 2、出生落户条件:郑州市居民的新生婴儿可以随父或随母在郑入户;非婚生子女经调查证明有血缘关系的可以随父或随母入户; 3、买房落户条件:建筑面积56平方米可迁入本人和直系亲属2人;90平方米的可迁入3人;120平方米的可迁入4人;150平方米的可迁入5人; 4、投资落户条件:在郑州市连续经营3年以上每年纳税金额达到3万元以上的或1年纳税达到10万元以上的本人和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入户;外商投资企业按其实际投入外资额每10万美元可迁入1人; 5、毕业生落户条件: 具有中级(相当于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大专以上学历一等职业技能资格(技师一等技师一等工)企业聘用的一等管理人员郑州市急缺的技术工种和特殊工种的人员都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入户; 对于博士学位的可先入户后择业配偶子女的户口可随迁; 硕士和本科毕业生可先入户后择业户籍先放在人才交流核心; 对大专毕业生只要郑州市有接收单位就可以凭就业报到证入户; 对郑州市需要的特殊专业的中专技校职专毕业生有接收单位的经劳动保障或人事部门批准可以凭就业报到证入户。 三、政策适用范围 1、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 ; 2、郑州 都市圈户口通迁城市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