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安部没有统一的要求,都是各地公安机关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自己决定保留时间的。目前的情况是:如果是没有与公安机关联网的小旅店,其纸质登记的开房记录,至少保留3年以上,随时备查;如果与公安机关联网的酒店,开房记录是一直保存在数据库里面的,只要数据库容量足够,它就一直保存。 一般情况下,警方无权随意查询公民个人开房记录,只有在直系亲属报警称家人走失,或公民涉嫌违法犯罪时,警方才会查询其开房记录,以确定其行踪。至于删除开房记录,目前这一操作在实际警务工作中出现的可能性很小,并要经历较为复杂的申请、审批程序,且市级以下公安机关普通警员无权限删除。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第六条 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按规定的项目如实登记。 接待境外旅客住宿,还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送住宿登记表。 第七条 旅馆应当设置旅客财物保管箱、柜或者保管室、保险柜,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对旅客寄存的财物,要建立登记、领取和交接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