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质押股份是利好还是利空? |
释义 | 针对股东质押股份是利好还是利空的规定,质押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抵押与质押最大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否则就不是质押而是抵押。 第二个大区别就是,质押无法质押不动产(如房产),因为不动产的转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记。而最大股东股权质抻就是上市公司的最大控股股东把他持有的股票(股权)当作抵押品,向银行申请贷款或为第三者的贷款提供担保。一般来说股权质押并不一定是坏的,这是一个中性名词。必如公司在需要现金时,可向银行用股票质押贷款,用贷来的款完成项目,这本身可能是有利的。但通常公布此类消息时短期内会导致股票下跌,所以有人也把它归入利空的消息范畴。 股权质押是利空吗 股权质权的效力是指质权人就质押股权在担保债范围内优先受偿的效力及质权对质押股权上存在的其他权利的限制和影响力。 1、对所担保债权范围的效力。股权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一般由当事人在质押合同中约定。主要包括:主债权、利息、迟延利息、实行质权的费用及违约金。 2、对质物的效力。股权质权对质物的效力范围,一般应包括: (2)孳息。即出质股权所生之利益。主要指股息、红利、公司的盈余公配等。 3、对质权人的效力。股权质权对质权人的效力,是指股权质押合同对质权人所生之权利和义务。首先,股权质权人所享有的权利,一般应包括: (1)优先受偿权。质权人可就出质股权的价值优先受偿。 (2)物上代位权。因出质股权灭失或其他原因而得有赔偿金或代替物时,质权及于该赔偿金或代替物。 (3)质权保全权。质权保全权,又被称为预行拍卖质物权。是指因质物有败坏之虞,或其价值有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害及质权人的权利时,质权人得预行处分质物,以所得价金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代充质物。 公司的股东解除股权质押好还是坏呢? 首先能从银行股权质押贷款说明银行认可该公司,从深层次来说银行审查该企业比我们普通股民要全面详细的多, 其次,大股东把股权质押说明大股东对公司经营很有信心如果公司现在盈利很好的情况下,最起码该公司后期的经营策略不会有太大变化,这样公司就会有比较平稳的经营以及现金流。解除股权质押好还是坏其实解除质押就是对质押的解除。质押是担保的一种情形。《物权法》第208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设立并购基金是利好吗 设立并购基金是利好,并购基金与其他类型投资的不同表现在,风险投资主要投资于创业型企业,并购基金选择的对象是成熟企业。并购基金是专注于对目标企业进行并购的基金,其投资手法是,通过收购目标企业股权,获得对目标企业的控制权,然后对其进行一定的重组改造,持有一定时期后再出售。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要求是什么? 《公司法》关于股东人数的规定主要有: 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第七十八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第五十八条,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四个股东,赠股份需股东认可吗? 无这样的限定。新《公司法》第72条限定,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之间能够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认可。 2、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认可,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认可转让。 3、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认可转让的,不认可的股东应当买下该转让的股权不买下的,视为认可转让。 4、经股东认可转让的股权,在同等要求下,其他股东有优先买下权。 5、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买下权的,商量确定各自的买下比例商量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给钱比例行使优先买下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限定的,从其限定。总之,股权转让是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在进行股权转让之前,建议询问公司法专业人士,并谨慎行事。打字辛苦,满意请采纳,并请给以评价。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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