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少当事人认为:既然我们都出钱买了房子,而且我们也结婚了。那么不管写谁的名字,我们两个人都有份。其实不然。 1、首先要明确:房子购买的出资,和房产是谁的财产,并不是必然联系的。有的夫妻两个人出资,房产却写着第三者名字。比如有的夫妻用第三人名字购买房子。 2、通常我国法律认为,房屋属于谁的财产,要看房屋产权证上名字是谁,房子就是谁的。并不考察房屋出资情况。 3、有两种情况出现: 第一种是:如果是婚前所购买的房子。虽然是双方共同出资,但是以一方名字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法律上就认定是名义购买方一方的婚前财产,另外一方的出资是房产拥有方对于他的债务。 第二种情况是:如果是在婚后所购买的房子,不管买房子的钱是谁出的钱,不管产权证是谁的名字,都认定为是夫妻共有财产。 4、明确这一点,就不会在婚姻财产权益处理时候,发生重大误解。不少婚姻当中的弱势群体,基于对对方的信任和喜爱,在买房子时候没有考虑到这点。当缔结婚姻后,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候,才突然发现自己在财产上发生了重大损失。 一、没领证买房子最后房子是谁的 没领证买房子最后房子归属问题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婚前全款买房或者婚后贷款由买房人个人财产承担,婚前或婚后取得了房产证,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2、婚前买房,婚后另一方追加首付款以及共同还贷,这种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婚前全款买房,购房合同上写两个人名字,没有特别约定的就是共同所有,如果约定比例,可以就协定比例各自拥有房产;4、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名字,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