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区如何更换物业 |
释义 | 小区如何更换物业: 一、召开业主大会,就物业管理事宜进行投票表决,超过2/3以上同意,即可更换物业公司。 二、由业委会主持物业管理招标等事,拟定管理要求和费用标准,做标书。 三、联系物业公司或房屋主管部门进行公开物业招标。 四、由业主联合组建评标小组,可以外请物业专家做参考意见,请房屋主管部门领导参加以示公允。 五、评标,并选出中标的物业公司。 六、由业委会向业主大会做招投标报告,并出示评标过程及最终结果,业主大会对业委会的结果进行投票表决。 七、表决通过,由业委会同物业公司签署物业管理协议,安排新老物业交接手续,新物业进场。 八、表决否定,重新由步骤2进行;或从步骤5进行,对落选的物业公司再次评标。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收益的,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一)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二)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三)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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