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深圳集体户口算是深圳户口,具体如下: 1、集体户口是暂时还不具备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但独立户手续的居民,把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口上的居民户口; 2、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深圳集体户与家庭户的区别如下: 1、户主不同:集体户口的户主是所在的单位或是落户的派出所,家庭户的户主是本人或亲友; 2、户口凭证不同:集体户口没有户口簿,只有户口卡,一般由工作单位或户口挂靠的派出所保管,集体户人员结婚或办理部分业务时,需要向保管方借取户口卡,家庭户有独立户口本; 3、业务办理形式不同:集体户口相比家庭户口办事要麻烦一点,办理部分业务需要户口材料时,需要向集体户口单位借集体户首页然后打印复印件加盖公章,家庭户口可以直接带户口簿进行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