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旅客运输合同中承运人免责事由包括:旅客伤亡是由旅客个人健康问题引起,或承运人能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或严重过失所致;还包括不可抗力等原因以及其他法定情形。 法律分析 旅客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免责事由有:旅客的伤亡是由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由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等情形;由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以及法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不可抗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旅客人身伤亡责任】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该内容由 叶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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