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美国的法律制度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1.美国成文法基本上是州一级的法律。 2.除了民事诉讼课程是联邦法,美国法学院第一年的课程几乎都是州法律。 3.陪审团制度是美国法律的一个特征,它是美国法不仅区别于大陆法系甚至区别于英国普通法。 4.两套平行的系统:州法院适用州法律,联邦法院适用联邦法律。州法院有权力适用州法律,包括州宪法。所有联邦法院都适用州法律。 5.只有当案件上升到联邦问题的程度,或考虑到某案涉及公民的异籍身份问题,联邦法院才介入。 6.美国法官走的是全方位路线,大陆法系法官走的是专业化路线。 7.美国的司法审判中,实行当事人主义,法官不需要对争议事实进行认证和裁决。 8.美国法律系统的权力是分散的,它的运行依靠的是各个平等权力主体之间的相互协调。 9.上诉案件原则上都是法律审,很少涉及事实审 。 10.美国法学院的教育以培养律师为目的 。 11.案件记录是美国法学院的授课内容之一。 12.实用主义哲学影响深远,现实精神和经验分析是美国法律思想的基本特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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