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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相邻关系和地役权的区别
释义
    1、相邻关系不是一种独立的物权,地役权是一种独立的物权,一般属于用益物权;
    2、相邻关系是发生基于法律规定的,地役权是通过当事人签订合同之后所产生的。
    3、相邻关系是指相邻的不动产所有人、使用人行使不动产所有权、使用权提供了最低限度的便捷和容忍的义务,地役权的内容是针对当事人自由约定的。
    4、两者在有偿或无偿、存续时间上不相同,相邻关系权利的取得是无偿的;而地役权合同是有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七十二条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第三百七十三条 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三)利用目的和方法;
    (四)地役权期限;
    (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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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1: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