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办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成都住房公积金; 2、同一职工在不同缴存单位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不同客户号; 3、同一缴存关系不同客户号的同一职工,其个人客户号不能合并,可通过外部转移来实现余额合而为一,但其客户信息无法实现合并为一。 二、办理材料 1、个人客户号合并申请; 2、职工所在各缴存关系单位填写《证明》; 3、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及身份证(缴存关系为托管)。 三、办理流程 1、个人填写客户号合并申请; 2、单位携带合并申请与证明前往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3、工作人员受理申请,并对申请进行审核; 4、中心审核通过后出具《个人客户号合并通知书》; 5、个人客户号合并成功后,单位方可为职工办理内部转移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