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教师有没有年休假? |
释义 | 律师解答: 我国《劳动法》规定,职工在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情况下,享有年休假的权利。教师作为一种特殊的职业人群,也享有年休假权利。具体来说,教师的年休假天数和计算方法一般由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例如北京市规定的教师年休假天数为20天,上海市规定的教师年休假天数则为15天。同时,教师在休年假期间,按照其正常工资发放标准获得相应的工资收入。需要注意的是,教师的年休假与寒暑假等不同,寒暑假并非年休假,而是教师的工作性质和教学安排所决定的。因此,在教学期间教师无法休年假,只有在学期结束后才能享受年休假。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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