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业贷款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材料 |
释义 | 1、贷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2、贷款还款的账户凭证。 3、贷款银行出具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信息登记证明。 4、人民银行出具的贷款人的个人征信报告。 5、商业贷款合同原件。 6、相关规定需要查验的其他材料。 一、商贷提取公积金新规定 商贷提取公积金建议去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或者网点进行查询、询问。 现说一下广州市按揭购房,提取公积金的规定《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了三种情况可以申请提取: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2、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3、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申请的时候需要带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贷款合同,购房发票或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或房款收据,本人身份证,个人征信查询授权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户口本,结婚证。 提取频次为每半年可以提取一次,同一套住房的所有提取人总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本息。 法律依据: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四条 缴存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下同)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四)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五)下岗、失业人员,男性满45岁、女性满40岁,至申请当月已连续下岗、失业满12个月的。 (六)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的。 二、提取公积金还商业贷款的办理程序 1、办理手续:购买本市自住住房办理商业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本息的,需提供以下手续: (1)提取人有效身份证明;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个人住房贷款合同; (4)该笔贷款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查询结果; (5)如该笔贷款办理过转账提前偿还商业贷款业务,还需提供前次提前还款证明。 2、办理地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办事处。 3、提取金额:借款人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都可以提取,首次提取时,如果账户存储余额小于应还贷款本息总额,可以全部提取;以后每次提取金额夫妻双方合计不得超过当年应还贷款本息额,累计提取额度不超过应还贷款本息总额。各次提取时间应间隔12个月以上,以前年度未提取的,不累计计算提取额度。 4、注意事项:若是建行、工行、交行的商业性住房贷款,可与中心签订代扣协议,定期将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转至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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