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的相关规定,全国和各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对于选举人大代表时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是投票的内容除投票人自己知道外,别人无从了解,这样可以消除某些选举人的顾虑,使选举人能按照自己的意志对被选举人进行比较和挑选,自由地选举自己所满意的和称职的人。这种方式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压制民主、打击报复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第三十九条 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举时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 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