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所有资料如下:1、交警的事故认定书;2、交警的事故调解书(单独的一份或者是在事故认定书中后面注明的,即关于双方赔偿事项的明确说明);3、车主驾驶证正副本、行驶证正副本、驾驶员身份证、车主身份证(车主与实际出险人为同一人时,提供一人的即可);4、车损物价鉴定报告单,车损照片(一般附在鉴定报告后方或者自己的保险公司已经拍过照片),三轮车修理费发票;5、车子的定损单、修理费发票。6、被保险人的银行卡资料(用来领取赔款、需要知道开户行);7、经济赔偿凭证或者收条(即三轮车有车损时,说明你已经支付给对方损失的凭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