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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勘查是做什么的
释义
    刑事勘查是做什么的
    现场勘查的目的在于:(1)查明案件的性质,确定是否需要立案侦察;(2)收集犯罪证据。即充分利用各种科学技术手段,全面细致地去发现提取各种物证;(3)通过实地勘验、调查访问获取的信息,分析研究犯罪分子的特点、犯罪活动的情况和犯罪的过程,为侦察破案提供依据;(4)根据整个现场情况,判断案件性质,刻画犯罪人形象,确定侦察方向,划定侦察范围,布置侦察工作。现场勘查工作的好坏往往是全部侦察活动成败的关键。犯罪现场的勘查由公安机关的负责人或负责侦破工作的刑侦处、科、队氏统一指挥。勘直时必须邀请2名与案件无关的、为人公正的公民作见证人;并要求做到及时、全面、细致、客观,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现场勘查应按照有关规定,拍摄现场照片,制作现场勘查笔录和现场图。
    现场勘查记录的内容
    (一)、首部
    基本情况栏要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路面性质、开始勘查时间、结束勘查时间。
    (二)、正文
    正文包括简要案情、勘查情况、附记三个层次。
    1、简要案情
    主要简洁记录当事人驾驶的车辆(车型、车号)在什么情况下发生了交通事故及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物品损失等情况。
    2、勘查情况
    是现场勘查记录的中心部分。应具体记录下列勘查内容:
    (1)、现场的具体地点和位置、周围环境、路段地形地物、肇事车辆与现场其他物体、痕迹的相互位置。
    (2)、现场道路状况。如路形、路质、路宽、视线等。
    (3)、肇事车辆痕迹。如车辆碰撞、挫划印痕、油漆脱落印迹、车上头发、皮屑、血迹、手印等退迹的部位、形状、特征及位置。
    (4)、现场路面痕迹。如轮胎印迹、制动拖印长度、车辆停止位置及状态等。
    (5)、车辆检查鉴定情况。如车辆转向制动、传动、仪表、灯光、发动机效能状况等。
    (6)、伤亡检查情况。如伤者的受伤部位、血迹部位、尸体位置与车辆的距离等。
    对于变动现场,记录时应将变动原因(人为的或自然的、伪造的或逃逸的)及现场上所见的反常现象叙述清楚,便于辨别事故的发生过程,正确分析事故的原因和责任。
    3、附记
    主要写明:
    (1)、提取物证情况。
    (2)、采取痕迹的名称和数量。
    (3)、拍照、录相的内容和数量。
    (4)、绘制现场图的种类和数量。
    (三)、结尾
    由现场勘查指挥员、勘查员、绘图员签名,并注明此现场勘查记录共几项。
    一、现场勘查是侦破刑事案件的首要环节,在刑事侦察工作中占有特别重要的位置。其任务是:发现和搜集犯罪的痕迹、物证,研究分析案情,判断案件性质,确定侦察方向和范围,为破案提供线索和证据。
    二、教育基层公安保卫人员和治安保卫委员会的人员,获悉发生案件后,应立即组织力量保护好现场,同时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保护现场的具体任务是:
    1.划定保护范围,布置警戒,维持秩序,在勘查人员到达之前,不许任何人进入现场。
    2.遇到气候变化等情况,可能使痕迹、物证遭到破坏时,应采取措施妥善保护。
    3.发现犯罪分子尚未逃离现场时,应立即扭送公安机关;发现重大犯罪嫌疑人时,要布置专人监视;对罪犯或嫌疑人要提高警惕,防止逃跑、行凶、自杀或毁灭罪证。
    4.遇有生命危险的被害人或者犯罪分子时,应采取急救措施,并注意从被救护者口中了解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但在急救治疗犯罪分子过程中,要严密监视,防止发生意外。
    5.对爆炸、纵火现场,应立即扑灭火险,排除险情。在急救人命,扑灭火险,排除险情时,应尽量使现场不受破坏,并详细记明变动前的状况。
    三、凡在现场的刑事案件,都必须进行勘查。现场勘查的范围,包括犯罪分子作案的地点、来去路线和留有与犯罪有关的痕迹及遗留物的一切场所。
    四、现场勘查必须实行统一组织,统一指挥。
    1.现场勘查,在城市由市公安局或公安分局的刑事侦察部门负责;在农村由县公安局负责;在厂矿、企业、机关、学校等单位内部发生的重大案件,以公安局刑事侦察部门为主,内部保卫组织协助进行勘查。勘查重大案件的现场,上一级公安机关应派人参加指导。有些一般案件的现场,可以委托基层公安保卫组织进行勘查,上级公安机关给予指导。
    2.勘查现场,由负责侦破工作的刑侦处、科、队长统一指挥。一般案件现场,可以由领导指定的人员统一指挥。涉及两个市、县以上的重大案件现场,应当由直接参加破案的主要一方或上一级公安机关的刑侦领导干部统一指挥。
    3.参加勘查现场的人员,一般由侦察员、技术员以及发案地的管段民警或内部保卫干部组成,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业人员参加,勘查特别重大案件的现场时,应商请检察院派人参加。现场勘察必须邀请两名与案件无关、为人公正的公民作见证人,公安司法人员不能充当见证人。
    五、现场勘查必须及时、全面、细致、客观,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切忌主观臆断。
    六、勘查现场必须有准备有步骤地进行。
    1.刑事侦察部门要昼夜有人值班,并保持车辆和各种勘查器材性能良好、完备无缺,接到报案后立即赶赴现场。
    2.到达现场后,首先要了解案件发生、发现和保护现场的情况,然后按照实地勘查、调查访问、维持现场秩序等任务分工,组织力量。有的案件,要迅速采取搜索追踪、追缉堵截、警犬鉴别和控制销赃等紧急措施。
    3.对现场周围进行观察,弄清现场的方位、中心和内部的大体情况以及罪犯进出现场的路线,然后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勘查的范围和顺序。
    4.指定专人进入现场,找出一条进出现场的路线,然后现场勘查人员沿着指定的路线进入现场,观察现场原始状况。
    5.进行勘查时,首先要认真观察现场上每个物体和痕迹的位置、状态以及相互关系,然后使用各种技术手段和方法,对现场上的有关部位和物体详细进行勘查,以发现和提取痕迹、物证,研究每一痕迹、物证形成的原因以及与犯罪行为的关系。必要时可进行现场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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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5:5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