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至7月底,苏锡常南部高速常州段累计完成投资48.9亿元,占投资概算的88%。苏锡常南部高速公路常州段预计年内建成,具备通车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 第六条 公路发展规划应当以国民经济、国防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为依据,并与铁路、水路、航空、管道运输的发展规划相协调,与城市建设发展规划相配合。 第七条 国道发展规划由交通部编制,报国务院审批。 省道发展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主管部门编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交通部备案。 县道发展规划由地级市(或相当于地级市的机构)的公路主管部门编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构审批。 乡道发展规划由县公路主管部门编制,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专用公路的建设计划,由专用单位编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当地公路主管部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