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噪声扰民的,受影响的居民是可以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投诉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整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一条 本法所称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所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