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放弃债权后还可以再主张吗 |
释义 | 不可以主张。书面协议或有证据证明的口头协议放弃债权的,不能再起诉。但是出于被胁迫或存在重大误解而放弃的可以起诉。债权人放弃部分债权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终止,剩余部分债权仍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 一、欠款担保人要承担什么责任 分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 一般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连带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撤消担保人的责任: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二、债权债务有哪些免除特点 债权人免除债务具有以下的特点: 1、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无论是赠与、和解还是其他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免除效力; 2、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将免除作为相应的对价; 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没有必要有特定的免债形式,口头、书面、明示、默示,例如,债权人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不再履行债务,以明示方式免除债务,债权人不向债务人主张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也产生免除债务的效果; 4、免除是处分债权的行为,债权人作为免除意思表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免除行为,除非经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同意,否则不具有法律效力; 5、免除可附条件或附期限,例如,债权人表示,只要债务人在合同履行期内归还本金,就可以免除利息; 6、债权人可以免除债务的部分和全部债务; 7、免除应通知债务人或债务人的代理人,并表示第三人免除不具有法律效力,免除是为了放弃债权,在向债务人或债务人代理人表示后,会产生消除债务的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债权人都拥有哪些权利 债权人拥有的权利包括实现债权、转让债权、放弃债权、主张违约赔偿等。债务是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或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超过两人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每个有连带义务的债务人都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有连带义务的人偿还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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