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应提前准备好转正材料 预备期满前一个月,预备党员本人应该主动向所在党支部提交转正申请材料,包括: (一)转正申请书。 (二)《入党志愿书》。 (三)《思想汇报》。 (四)《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五)转正大会前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 (六)转正大会前的公示 二、党支部应严格按照程序讨论转正 (一)党支部要先认真审查材料是否齐备,决定是否提交支部党员大会予以讨论。 (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要在预备党员预备期满之日或者稍迟几天召开党员大会,绝对不允许提前开会,就是说预备党员转正支部会议的召开时间不得早于预备期结束。 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实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人数的一半,才能讨论表决;不过半数,则须改期召开大会讨论。 三、支部决议填写要规范 四、转正大会后向上级党委提交转正请示 (一)支部讨论表决后要将转正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 (二)组织填写《预备党员转正推荐表》 (三)材料归档: 五、转正党员大会后要进行考察谈话 六、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审批预备党员转正 七、党委审批后,需书面通知党支部审批结果。 八、支部收到通知后,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宣布上级党委审批结果。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五条 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