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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益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释义
    一、益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一)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2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个人账户组成项目按比例支付,个人账户支付完毕后从基金中支付。
    (三)中央财政和市财政的基础养老金补贴合计为每人每月12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达到6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补贴55元,余额65元由市财政补贴;原按新农保制度规定已经领取待遇的55-59周岁的女同志,转入居民养老保险后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每人每月120元基础养老金补贴由市财政全额承担。
    (四)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参保人,缴费年限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增加5%,最高不超过50%。
    (五)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按月通过城乡居民信息系统查询生成下月符合领取养老金待遇条件参保人员的通知表,填写《马鞍山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交村(社区)专管员通知参保人员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村(社区)接到申请后,由村(社区)专管员审查,报乡镇(街道)经办机构审核,区经办机构复核,市经办机构审批。市经办机构于次月25日前将养老金委托银行发放到个人养老金领取存折中。
    (六)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与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待遇可以同时享受。
    (七)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与因病非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暂可以同时享受,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死亡后,发给2000元丧葬费和死亡人员生前8个月养老金的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费。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费与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丧葬补助费不能同时享受,就高不就低。
    丧葬补助费的申领须在参保人死亡后60日内办理,同时提供死亡人员的火化证明、其指定收益人或法定继承人身份证、以及继承人员的相关证明。
    (九)领取待遇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养老金,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以按服刑或劳动教养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养老金调整。领取待遇人员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监外执行的,可以继续发给养老金,但不参与养老金调整。
    二、扩展内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标准及计算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组成标准
    1、月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总额、计算系数计算所得);
    2、基础养老金(由国家制定);
    3、个人账户总额(每月所缴纳费用的积累)。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标准计算公式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总额÷计算系数;
    基础养老金=标准为55元(今后随国家政策调整)+缴费满15年后每多缴1年基础养老金增加1元;
    个人账户总额=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社会和个人资助+上述金额产生的利息;
    计算系数=139(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系数相同);
    领取年限超过15年的则个人收益更大;如果国家调整基础养老金,获得的收益更大。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标准
    1、最低补贴标准缴100元补30元、缴200元补35元、缴300元补40元、缴400元补50元、缴500至600元补60元、缴700至900元补70元、缴1000至2000元补80元。
    2、对重度残疾人、低保户等缴费困难群体,由当地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3、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不能冲抵个人缴费,个人不缴费的不予补贴,事后追补缴费的也不予补贴。
    (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计算方案
    以缴费15年,平均利息3.5%为例,计算方法如下: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5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利息)÷139];
    以每年缴费100元为例(缴费15年,利率3.5%)进行计算:
    养老金=55元基础养老金+[(100元个人缴费+30元政府补贴)×15年+646.2元利息]÷139=73.6元。
    即:一个月领取73.6元,一年十二个月共领取883.2元。
    而个人缴费15年,合计为1500元,政府补贴每年30元,15年为450元。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社会保险法》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社会保险法》第十三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北京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
    除了继续为企业退休人员(含退职、退养人员)按照5%左右的增幅调整基本养老金外,今年,北京市继续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及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标准。全市享受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待遇群体人均每人每月增加100元。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结合北京市经济发展情况,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标准。已经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享受福利养老金的人员,每人每月上调95元。另外,对于2017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及以上人员再增加10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目前的每人每月610元人均提高到每人每月710元;城乡居民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从目前的每人每月525元人均提高到625元,此项待遇调整惠及86.6万城乡居民,预计7月底前发放到位。此次养老金调整标准人均保持了2017年的增长水平,并且对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进行了适当倾斜,进一步体现了向低收入群体和困难群体倾斜的政策。重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
    从2020年1月1日起,重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每人每年缴费档次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共13个档次,由参保人员自愿选择参保。湖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应当按规定逐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普通参保人缴费标准设为每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13个档次。对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根据国家要求和全省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由省适时调整全省缴费档次标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社会保险法》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社会保险法》第十三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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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8 1:0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