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潍坊市公积金提取条件主要指职工在缴纳公积金一定年限后,可根据个人需要对公积金进行提取,如用于购房、教育、医疗和租房等。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手续。 根据潍坊市的公积金提取政策,职工可以根据自己的个人需要,在缴纳公积金一定年限后进行提取。不同的提取方式、用途和条件不同,比如购房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和身份证等资料。对于不同的提取条件,需要提供不同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提取申请表,并向所在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 除了潍坊市的公积金提取政策,国家对于公积金的提取也有一定的规定。具体规定可以查阅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有关政策文件,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 公积金是职工的一项福利,可以为职工和家庭提供重要的经济支持,因此提取公积金也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来进行。在提取公积金之前,需要了解相应的提取条件和手续,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