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3911又名甲拌磷,是一种高毒、高残留有机磷农药,具有杀虫杀螨的作用,国家明令禁止在农作物上使用,国家农业部第199号公告明文规定:该药严禁在蔬菜、果树、烟草、茶叶等农作物上使用。此药毒性大、残效期长,在土壤中9个月才能分解完毕,而蔬菜作物生育期短,对此药分解不彻底就要上市,人吃带毒蔬菜后,容易引病上身,因为蔬菜喷洒此药后,药剂进入作物体,受作物代谢影响而转化成毒性更高的氧化物,对人、畜有剧毒,人们如果吃了带有农药残留的蔬菜后,残留农药就会进入体内,如果长期食用,肝脏就会超负荷分解这些毒素,时间久了就形成癌变,此外,此药还会抑制人体内胆碱酯酶的活性,能引起神经衰弱综合症、多汗、肌束震颤等,所以在农作物上严禁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032号)》 为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审议,决定对氯磺隆、胺苯磺隆、甲磺隆、福美胂、福美甲胂、毒死蜱和三唑磷等7种农药采取进一步禁限用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