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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律师会见后哪些不能跟家属说
释义
    律师会见后哪些不能跟家属说
    涉及案情秘密的不可以告知,会见情况、涉嫌罪名、主要犯罪事实可以告知家属。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二、律师会见嫌疑人不能有哪些违法行为?
    1、不能带非律师参加会见。
    2、不能为当事人传递案件线索。
    3、不能向当事人传递纸条、信件、物品。
    4、不能帮当事人串供、毁灭、伪造或者隐匿证据。
    5、不能帮当事人找关系。
    6、不能承诺案件结果。
    7、不能教唆当事人翻供。
    三、律师会见嫌疑人需要重点了解的信息有哪些?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人信息等基本情况;
    (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实施或参与所涉嫌的犯罪;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侦查机关侦查的事实和罪名是否有异议,对起诉意见书、起诉书认定其涉嫌或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是否有异议;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的辩解;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自首、立功、退赃、赔偿等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的量刑情节;
    (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等犯罪形态;
    (七)立案、管辖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八)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法;
    (九)是否存在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的情况,以及其他侵犯人身权利和诉讼权利的情况;
    (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亲属的财物被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况;
    (十一)侦查机关收集的供述和辩解与律师会见时的陈述是否一致,有无反复以及出现反复的原因;
    (十二)其他需要了解的与案件有关的情况。
    实际上法律并没有强行规定过律师会见后哪些不能跟家属说,这需要由律师根据刑事案件的具体情况自行辨别。律师会见了嫌疑人以后也不可以随便向犯罪嫌疑人承诺案件的结果,更不能协助犯罪嫌疑人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如果律师有这些行为,情节严重的会被判刑。
    一、侦查阶段能否会见律师
    1、刑事案件立案后,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为了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这项权利,侦查人员在讯问时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律师。
    2、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那么,到底哪些案件属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呢?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是指案情或者案件性质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也就是说,案件本身的客观情况、犯罪涉及的有关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如犯罪嫌疑人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泄露国家秘密的案件等,也有些案件的具体情况可能会涉及国家秘密,如犯罪嫌疑人是因涉嫌间谍罪而被采取强制措施,由于这类犯罪属于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一种犯罪,具体案情可能涉及国家秘密,所以,属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实践中还应当注意的是,并非所有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都一律不允许聘请律师,而是要由侦查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予以批准。
    二、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以做些什么
    1、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帮助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法律规定,解释有关法律问题。律师提供法律咨询,不能理解为仅仅宣读法律条文或者对法律条文本身进行解释,也不能理解为仅仅回答犯罪嫌疑人提出的法律问题,对与犯罪嫌疑人有关的法律问题,不论其是否向律师提出,律师都有责任提供帮助,如告知其应有的诉讼权利及有关法律责任等。
    2、代理申诉和控告,代理犯罪嫌疑人向有关部门诉说冤情、进行申辩,控告侦查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侵犯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的行为等。律师代理申诉、控告,需经犯罪嫌疑人同意,但对犯罪嫌疑人因患重病不能申诉、控告,或者因受威胁不敢申诉、控告的,律师也可以主动为其申诉、控告,以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3、对于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以做些什么”的介绍,我们了解到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是可以会见律师的以及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以做的事项。犯罪嫌疑人一旦涉罪,要积极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最好请专业的刑辩律师介入,帮助你从侦查阶段就开始处理各项事宜,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申请再审立案了胜率大吗
    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同意再审请求、立案后具有法定改判情形的,可能胜诉。二审、终审的民事案件,经过高级人民法院的再审申请批准立案的,可以认为原审、二审存在问题,再审案件诉讼的胜率为百分之五十。原审、二审没有问题的,不予立案。再审是一项重要的诉讼程序制度,对再审制度的规定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规定审判监督程序,即法定的机关和公职人员,基于法律赋予的审判监督权,对有错误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提起再行审理。另一类是基于当事人诉权的再审,即当事人不服已经生效的裁判,向再审法院提起再审之诉,再审法院对案件再行审理。法院受理再审案件后,具有以下情形应当改判:1、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2、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在查清事实后应当改判,或者可以发回重审。
    两颗门牙被车撞掉,保险说一颗赔800的家庭要求种一颗15000的牙齿,请律师胜率是多少?如何计算律师费?
    法律分析:车祸牙齿掉了赔偿标准:牙齿受伤,保险公司一般仅按照普通补牙的标准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起诉开发商的胜率不是现在装修后可以退房吗?
    退房要满足的条件如下:1、开发商经催告后的三个月内都没有履行交房义务;2、开发商有重大事项隐瞒或欺诈行为来侵犯向对方的权利;3、开发商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事由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一审胜诉被告被告上诉二审被诉人胜率大吗?
    民事诉讼一审胜诉,二审也有败诉的可能。
    二审是否胜诉取决于原告是否有支持自己诉讼请求的证据。如果证据充分,可以获得胜诉。如果证据不充分,而被告上诉后有新证据提交的,可能会败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该内容由 王祖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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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6:0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