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电线杆没有责任,电线杆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责任。受害人只要提供证据证实,因公共设施存在不安全因素,致其受到损害,以及导致的实际损害范围,如果公共设施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举证证实损害是出于赔偿权利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即应承担赔偿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 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方法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方法;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受害人采取的方法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八条 本法和其他法律对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条 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