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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监狱管理机关的性质和法定职责
释义
    监狱管理机关性质
    我国《监狱法》第二条明确规定:“监狱是国家刑罚执行机关。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犯罪,在监狱内执行刑罚。”这一条规定用准确简明的法律语言,从国家法制的高度明确界定了我国监狱的性质。
    监狱管理机关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有关罪犯改造、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负责监狱的狱政管理和规章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负责监狱的刑罚执行工作。
    (二)负责监狱罪犯的教育、生活卫生、医疗防疫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监狱计划、财务、审计、基本建设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四)负责监狱干警、职工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根据权限管理和任免干部;负责干警和职工的劳动工资、警务管理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监狱干警的执法监督和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五)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监狱管理局属于行政机关单位。监狱管理局主要职责包括管理指导监狱正确执行刑罚、依法治监,提高监狱管理水平,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制订监狱的布局规划和新建、改建、扩建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规划、部署监狱系统的经济工作,管理所属单位的生产、财务、基建等工作,按规定负责本市监狱系统国有资产的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二条,监狱是国家刑罚执行机关。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犯罪,在监狱内执行刑罚。
    第四条,监狱对罪犯应当依法监管,根据改造罪犯的需要,组织罪犯从事生产劳动,对罪犯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技术教育。
    第五条,监狱的人民警察依法管理监狱、执行刑罚、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等活动,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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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21:4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