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门诊起付线是累计的吗 |
释义 | 门诊起付线是累计的。 门诊起付线是指被保险人在一定时间内,在医疗保险范围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中个人要承担的费用的累计金额。在医保支付门诊费用时,如果个人已经支付的费用总额达到了门诊起付线,医保才会开始支付费用,否则,医保不予支付。因此,门诊起付线是累计计算的,即每次门诊费用的个人支付部分会累计到总额中,直到达到门诊起付线为止。 门诊起付线的流程如下: 1、患者到医院门诊就医,进行诊疗; 2、医院门诊根据诊疗项目向医保部门进行结算; 3、医保部门根据政策规定,对门诊费用进行审核和结算; 4、如果患者个人支付的门诊费用尚未达到门诊起付线,医保部门不予支付费用; 5、如果患者个人支付的门诊费用已经达到门诊起付线,医保部门开始支付费用; 6、医保部门支付完费用后,患者需要按照政策规定进行个人支付部分的缴纳。 综上所述,门诊起付线的计算方式和具体金额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因此,在门诊就医前,患者需要了解当地的医保政策和门诊起付线标准,以便在就医时做好个人支付费用的准备。同时,在门诊就医时,也要尽量选择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诊疗项目,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个人支付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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