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油品升级换代进程,机动车国家五项标准将分地区实施。自2016年4月1日起,东部11省市所有进口、销售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和重型柴油车必须符合国家五项标准的要求。发动机排放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车辆称为国三车。自2018年7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的重型柴油车必须符合国家五项标准的要求。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七条 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