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式几份的调解协议书? |
释义 |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写明诉讼请求、事实和结果。调解书需署名、盖章并送达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具法律效力。但离婚、收养关系、即时履行及其他特定案件可不制作调解书,需记录在笔录中,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盖章后具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调解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法院随档案卷宗留存一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的,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应当记入笔录或者将调解协议附卷,并由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前款规定情形,当事人请求制作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可以制作调解书送交当事人。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 那么什么情况下不需要制作调解书呢?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以上就是律师整理的相关内容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一百零一条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结语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详细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并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然而,在某些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如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以及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对于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五章 调解协议 第二十八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认为无需制作调解协议书的,可以采取口头协议方式,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协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五章 调解协议 第二十九条 调解协议书可以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二)纠纷的主要事实、争议事项以及各方当事人的责任; (三)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内容,履行的方式、期限。 调解协议书自各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人民调解员签名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之日起生效。调解协议书由当事人各执一份,人民调解委员会留存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五章 调解协议 第三十条 口头调解协议自各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之日起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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